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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数据开放利用 制度的民主观及法理阐释 作者:高秦伟,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杨振,中山大学法学院2020级博士研究生。 来源:《甘肃社会科学》2024年第4期。 为塑造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平台的风格,微信推送的外标题系编辑根据文章理解所加,不代表作者立场。 提 要 数字时代,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成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关键举措。一直以来,公共数据以开放为重要方式,实践着民主法治的透明化和公平化的目标,提升了行政的合法性与效能。利用层面则是在数字时代之下充分发挥公共数据能够加强公民福祉,提升治理水平与促进产业发展的功效。在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当下,公共数据开放利用的民主观与法理在于既要坚持数据开放的固有内涵,以民主理念促进访问、共享,建构各种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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