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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租房新政开始实行啦 申请方式、条件、流程、配租选房 等方面都有所调整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新版公租房申请指南 一起来看看 👇 一、申请条件 家庭申请的,应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个人申请的,本人为主申请人。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可申请: (一)主申请人应具有 成都市“5+2”城区城镇户籍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申请人中有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 等低收入人员; (三)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 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注: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即“5+2”城区)及新都区“锦丰新城”公租房管理按照本办法执行, 其他区(市)县自行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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