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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自费留学人员,鼓励大家回国服务、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现将2024年度“优自奖”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2024年度“优自奖”奖励对象分为A、B两类,每位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其中一类。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不可申请。 1. A类奖申请人应为在国外学习人员,具体要求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3)申请时年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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