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工信部网站发布了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名单,共有9个联合体进入试点。文章介绍了试点的申报流程、遴选过程、后续申报方式、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与L3测试牌照的关系、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的区别,以及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区别。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名单发布。
共有9个联合体进入试点,包括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等知名汽车企业。
关键观点2: 试点的申报流程和遴选过程。
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制定申报方案,经审核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和择优评审,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关键观点3: 试点的组织实施分为五个阶段。
包括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不代表允许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
关键观点4: 后续申报需求的处理方式。
未进入试点的汽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可参考《实施指南》加强能力建设,按照试点申报流程自愿申报。
关键观点5: 试点工作的预期效果。
包括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加速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和标准体系的建设,探索配套政策、基础设施等环境建设,助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6: 与L3测试牌照的关系。
企业之前获得的L3测试牌照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测试验证,是此次试点的重要基础。
关键观点7: 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与申报方案的区别。
申报方案是联合体在试点申报阶段编制的材料,重点从研发角度说明对实施指南的满足情况。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是汽车生产企业在产品准入试点阶段制定的详细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
关键观点8: 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的区别。
前者由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旨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后者以城市为申请主体,旨在开展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和云控基础平台等建设,促进规模化示范应用和新型商业模式探索。
文章预览
来源: 谈思实验室 6月4日,工信部网站发布首批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名单。 按照《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17号)有关工作安排,经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车辆拟运行城市人民政府同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以下统称“四部门”)组织专家对首次集中申报的方案进行了初审和择优评审,研究确定了9个进入试点的联合体。 首批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的单位包括 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 宇通客车 、蔚来汽车 。 下一步,四部门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试点实施,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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