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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工程中“居间费”该不该给?如何给?

水利设计师茶楼  · 公众号  ·  · 2023-11-20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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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3年第5期刊载了《张正国诉江苏红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居间合同纠纷案》,该公报案例裁判要旨刚一亮剑,顿时让工程居间人(俗称介绍人、皮条客)(《民法典》统一术语为中介人)瑟瑟发抖,引爆工程法律圈,笔者就此简评如下: 一、 该公报案例不能一锤定音,但 体现了最高法院的倾向性意见 。 最高法院的公报案例,不是指导性案例,不产生各级法院应参照裁判的法律效果。但司法实务中,公报案例实为风向标,可以体现最高法院的倾向性意见,与(2013)民提字第92号的裁判观点一脉相承;尤其是当前各地法院存在争议,可以引导形成主流裁判观点。 二、该公报案例旗帜鲜明,各地法院为之一惊。 该公报案例对案涉工程的居间合同效力的定性及其居间费定量的裁判观点,明确重申: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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