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河南金融监管局办公室向辖内人身险分公司下发通知,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以“特药卡”等形式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外利益。 (通知截图) 通 知显示,河南金融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个别公司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向保险消费者赠送“特药卡”“CAR-T 卡”等权益卡,涉嫌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对此,河南金融监管局特别提醒,“特药卡”“CAR-T卡”等权益卡的提供方为第三方机构,其规模小、实力弱且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相关产品模仿保险产品的条款设计和赔付责任,易引发消费者与第三方机构和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 河南金融监管局要求,各保险机构严禁在保险业务活动中将权益卡作为邀约辅助工具,由公司直接或通过营销员向消费者赠送;严禁在保险产品宣传、讲解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