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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后找别的中介买房是否属于“跳单”?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06-13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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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将房屋委托给多家中介公司, 买家经甲公司业务员安排看房后, 却与乙公司就相同房产达成交易, 这样的行为属于“跳单”吗? 买家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图源网络 侵删) 基本案情 王某因需要购买房屋, 经甲公司业务员联系,双方于2023年2月一起去看了某处房屋。 看房后,王某应甲中介业务员要求签署了《看房确认书》,该确认书明确了房屋信息,双方还约定“若委托方或委托方之配偶等人基于居间方已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和服务,成功购入或承租本确认书房产的,则委托方需向居间方支付佣金。不得与房主私下交易,否则须按居间方规定收费标准的四倍支付服务佣金。委托方同意居间方在带看过程中拍照作为带看依据”。后王某在甲公司回访时表示了拒绝。 次日上午, 经乙中介业务员带看相同房产, 王某丈夫刘某(买方)与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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