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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废止一批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的光伏电站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出: 受国家要素保障部门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福建省2021—2023年各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中的部分光伏项目已不具备开发条件,经过梳理,决定予以废止。 通知 废止了包括惠安县智慧光伏碳中和项目在内的10个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114.3万千瓦。 从废止项目业主所属集团来看,三峡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投集团废止的项目规模最大,均为300MW。 此次废止项目详细名单如下: 同时,福建省发改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不得再受理上述项目用地、用海等申请。同时,原安排给项目的接网和消纳资源由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回。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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