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萧远山与公司劳动合同纠纷的实务案例。萧远山因寻衅滋事案被拘留,期间未向公司告知情况,导致公司无法联系到他。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萧远山的劳动合同。经过仲裁、一审、二审和高院裁定,最终确认公司解除行为不违法。文章也提到了如何防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环节的法律风险。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萧远山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因寻衅滋事案被拘留,期间未向公司请假或告知情况。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萧远山被拘留期间是否构成旷工。
关键观点3: 公司解除行为是否违法
公司根据员工手册规定以旷工为由解除与萧远山的劳动合同。经过二审和高院裁定,确认公司解除行为不违法。
关键观点4: 防范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环节的法律风险
人力资源法律推出相关实操课程,关注人力资源法律有助于解决HR遇到的法律问题,增长实务经验。
文章预览
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案例,仅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信箱:szlaw@qq.com 萧远山于2016年4月13日入职上海茂某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16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2日的劳动合同。 2018年5月14日,萧远山因寻衅滋事案被拘留。萧远山打电话给同事,告知家中有事请假一周。 公司一周后再联系萧远山, 萧远山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系。 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两天以上事假,必需本人提出由厂长报请总经理批准同意。未办任何请假手续及请假手续不全或假满未办续假手续的,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累积旷工三天的,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5月31日, 公司以萧远山旷工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2018年6月15日,公安机关对萧远山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18年10月18日,经公安局决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