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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凌晨4时许,建邺区某小区一居民楼外空地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失火引发火灾,烧毁停放在空地的3辆电动自行车和多辆自行车。因扑救及时,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消防救援部门责任认定,居民陈某晶对电动自行车违规“飞线充电”引发该起火灾。警方依法给予陈某晶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使用电动自行车要牢记以下几点: ● 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和电池,不要擅自改装和加载电池,改动线路,拆除限速装置。 ●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严禁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充电应在室外进行,确保周围没有可燃物,尽量在指定区域集中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在楼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处充电,避免长时间充电。 ●遇意外冷静处理,第一时间切断电闸,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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