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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摘要: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海正药业,代码:600267.SH )于 2024 年 10 月 1 日在 《 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披露: 公司及子公司自查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1,547.23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 260.21 万元, 合计需缴纳 1,807.44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相关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完毕。 ► 公告详情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期对涉税业务开展了自查,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需补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各项税费 1,547.23 万元,需缴纳滞纳金 260.21 万元,合计需缴纳 1,807.44 万元。 二、补缴税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要求将上述 税费及滞纳金缴纳完毕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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