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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

新华网  · 公众号  · 社会  · 2024-11-18 08:06

主要观点总结

税务部门公布了3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三位网络主播余洋、田小龙、金茜茜因偷税行为被税务部门查处。他们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税务部门将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税务部门对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为守法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网络主播偷税行为仍然存在

尽管税务部门加强了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但仍有一些网络主播抱有侥幸心理偷逃税款。

关键观点2: 三位网络主播被查处

税务部门公布了3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分别是余洋、田小龙和金茜茜。他们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和虚假申报等方式偷税。

关键观点3: 税务部门对偷税行为采取严厉措施

税务部门将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对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关键观点4: 税务部门强调公平竞争

税务部门表示,在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发展的同时,将依法打击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为守法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营商环境。


文章预览

又有网络主播偷税被处罚!税务部门公布3起相关案件 近年来,税务部门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但仍有部分人抱有侥幸心理偷逃税款,扰乱正常税收秩序,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税务部门15日依法查处并公布了3起网络主播偷税案件。 ——四川省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余洋偷税案件进行处理。 经查,网络主播余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间,以个人及其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名义从事网络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销售收入,未依法申报纳税,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805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余洋依法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431万元。 ——税务总局驻沈阳特派办组织辽宁省营口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田小龙偷税案件进行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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