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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内审发现已签发的报告数据有误,修改后重新发放报告,作废之前的报告可行吗? 内容: 咨询的问题:比如有一份报告已经签字盖章发给客户了,但是在公司年度内审时发现其该份报告原始记录上有数据与设备上存储数据不一致,经核对,是检测人员从设备上抄写到原始记录时抄错了。(比如噪声仪实际测得值是54.6dB,但抄写到原始记录时写成了56.4dB,标准限值是≤60dB)。 经发现后,更改了之前的原始记录,修改了数据,但判定结论不变,都在限值范围内。公司内部走了报告更改流程,重新出了报告,并要求客户返回之前发放的原报告(原报告只用于客户了解当时的监测结果,并未在其他地方应用,也只存档于客户公司) 那么像这种情况,修改后重新发放报告,作废之前的报告可行吗?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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