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山西省为了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由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该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的总体原则、调整类型、技术要求和技术报告,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工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背景和目标
文章描述了空气质量监测的重要性以及山西省提出这一规范标准的背景和目标,旨在确保监测点位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关键观点2: 技术规范的制定方和归口单位
规范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由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关键观点3: 技术规范的内容
规范规定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的总体原则、调整类型、技术要求和技术报告,适用于山西省内相关点位优化调整工作。
关键观点4: 素材来源和免责声明
文章素材来源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并附有免责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
文章预览
监测数据是反映各地空气质量状况和考核地方政府治理大气污染成效的主要依据。为确保山西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能够科学、客观、准确反映当地环境质量状况,同时考虑监测点位延续性、前瞻性。由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了省级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简称“点位”)优化调整的总体原则、调整类型、技术要求和技术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辖区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的优化调整工作。 标准文本: 【标准下载】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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