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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信视点 | 驳回复审案件中,如何破解商标“显著性”难题?

知产力  · 公众号  ·  · 2024-06-05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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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齐鸣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 | 布鲁斯 商标显著性是商标注册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涉及商标在消费者心中能否建立独特识别与记忆。本文将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例——“Garbo & Friends”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深入探讨商标缺乏显著性的具体情形及其克服思路,以期为商标申请人在面对类似挑战时提供宝贵启示和参考。 一 案情简介 嘉宝和朋友有限责任公司(下文称“申请人”)在第20、21、25、28、35类申请了“ Garbo & Friends ”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标志可译为“垃圾工朋友”,用作商标整体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作用,违反了《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 申请人对该驳回决定提出复审申请,经过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3年10月13日下发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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