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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飞劳动法(ID:Laborattorney) 此种情况下,原则上是 不支持劳动者在离职后才提出的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但实践中对此存在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认为,劳动者应当在辞职时向用人单位明示辞职的理由,否则其请求就不能成立。 例如: 在(2022)津02民终1206号案件中,天津市静海区法院和天津二中院均认为:“杨某起诉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理由为某公司对其进行调岗降薪、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某公司对此不认可,认为杨某因个人原因自行离职。 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辞职时明示被迫辞职的理由,本案中杨某未提交证据证实其明示了辞职理由,故杨某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观点二认为,当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者可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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