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并购指引意见稿”)。 根据该意见稿,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竞争分析的规则将迎来非常丰富的充实,其中横向并购的普通案件申报将更强调扎实、复杂的法律和经济技术分析等的重要性,企业需要予以足够重视。 一 横向并购普通申报将可能受到执法机构全面审查或对竞争效果进行详细分析 并购指引意见稿按横向经营者集中参与者的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对案件反垄断审查和分析的严格与详细程度作了分类,可划分为以下情形: 集中各方合计市场份额在15%以上且小于25%的,基于个案需对并购是否产生单边效应或协调效应进行分析。其中如果交易导致市场中度集中(指赫氏指数(HHI)介于1000至1800)且赫氏指数增量(ΔHHI)高于100,则执法机构倾向于认为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