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青岛市的新功能,即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针对企业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分别给出了申报范围、时间、口径、渠道及流程等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范围
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均在申报范围内。
关键观点2: 申报时间
企业单位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1月19日。
关键观点3: 申报口径和流程
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构成按现有政策执行,申报流程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渠道,其中线上渠道主要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关键观点4: 特别提醒
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确定当年度月缴费基数,并生成应缴费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将延用上一年使用的缴费基数。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相关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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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荐读 12306,出新功能了! 申报范围 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保险等险种的各类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均在申报范围内。 申报时间 企业单位: 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1月1日至1月19日。 申报口径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构成按人社部门、医保部门现有政策执行。 (二)在职职工缴费工资以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申报;退休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工资申报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申报渠道 01 企业单位 线上渠道: 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模块”在线填写或下载《单位职工年度工资申报》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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