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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药闻 国家药监局 关于发布 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24年第55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牙科车针等6个品种进行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有10批(台)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 被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 (一) 医用电动压缩式雾化器3台:分别为东莞市健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键合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吉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中位粒径不符合标准规定。 (二) 医用脉搏血氧仪3台:分别为河南鑫磊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友倍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涉及信号不完整性不符合标准规定。 (三) 肢体加压理疗设备1台:元金物产株式会社/Wonjin Mulsan co.,Ltd.生产,涉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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