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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人编了一个案例普法,编出来的故事是说有一对夫妻,育有一个女儿,为了让女儿上个好学校,他们想买学区房。 结果他们名下的房子达标了,买不了新的了,于是丈夫决定假离婚,这样就多出来一个名额买房。 然后他们就把房子分了,女儿判给了妻子,现在就成了前夫和前妻。等到他们买好了房子,女儿上了学,前夫想复婚,前妻说复婚是不可能的,新买的学区房也是我的,女儿也不是你的。 于是前夫大怒,将前妻告上法庭。 但是离婚手续是合法的东西,财产分割也是真实的意思,女儿也确实不是丈夫的,于是丈夫要不回来财产,顶多赔一些精神损失费。 故事是假的,普法的心是真的,故事虽然听起来离谱,但是确实也合理。如果是丈夫发现了妻子出轨,要求离婚,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房子也就该这么分,也是一人一套,女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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