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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群体性金融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规定》”),确立本市法院在处理群体性金融纠纷中,将选取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规定》特别提出,在诉讼指导上,法院可通过适当释明,组织当事人进行充分举证、全面进行实时调查和辩论;在专业支持上,涉及专业问题,可委托专业机构出具意见,或指派专家辅助人出庭,或选用专家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在案件评议上,示范判决作出前应当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必要时提请审判委员会议讨论。 2020年10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成某与被告某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管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合伙人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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