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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法援帮‘宁’答”栏目,精心选取市民关注度较高、咨询较多的典型案例深入讲解,以期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持续传递司法温情。 咨询案例 承租人小王(化名)租了吴阿姨的房屋,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其间,小王征得吴阿姨的同意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空调等家用电器。 眼瞅着合同快到期了,小王告诉吴阿姨不再续租了,没想到,关于装修和家用电器的补偿问题,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原本和谐的关系变得紧张起来。 几番商量无果,吴阿姨只能来到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咨询。 问: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装饰装修物该如何处理? 答: 首先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租赁期间届满到期,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依据所有权原则,承租人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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