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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分别明确了到2025年、2027年和2030年的任务目标,细化了紧密型医联体,市域,省域,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和全国层面的任务要求。 到2025年底 ,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 各地市域内 医疗机构间 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 ;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 ,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 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发布互认工作指引,加强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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