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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税务: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周热点问答(20241110)

中汇信达深圳税务师事务所  · 公众号  ·  · 2024-11-10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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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纳税人缴纳税款所属期为2024年的房产税(从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租计征)的纳税期限为月度终了后15日内。 2.个人自住房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个人自用的房产(不包括生产、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暂缓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3.如何计算两层以上建筑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占地面积? 答:对于两层以上的建筑,纳税人计算土地使用税所依据的实际占地面积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一) 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证上记载的用地面积或相关的房地产权属资料、合同记载的用地面积; (二) 建筑面积÷容积率; (三) 建筑面积÷建筑总层数(不含地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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