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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省各部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为规范集中采购范围,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现将《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地各部门应当依据本目录及标准,规范编制和执行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 附件: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9月12日 附件 江苏省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以下项目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备注:①以上品目和编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22〕31号)制定和解释。②表中所列品目包括所属下级品目。③表中“小额零星采购”指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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