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与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发布的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至8月5日。补贴范围与标准依据不同情况而定,包括应用方为非公共机构与公共机构的补贴标准。同时,对申报流程、要求及指引做了详细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发布背景与目的
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与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键观点2: 申报条件
申请补贴资金的企业或机构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等。
关键观点3: 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需已并网并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项目投资方未曾获得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对该项目有关投资额的扶持,光伏组件需符合各项设计、施工和运维规范标准要求。
关键观点4: 补贴范围与标准
补贴范围包括未申报过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所发电量的补贴项目,以及之前已享受发电量补贴项目。补贴标准依据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或公共机构的不同而定。
关键观点5: 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包括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预审,提交申报资料,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以及资金拨付手续等。
文章预览
7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项目 补贴范围为: 1.对于未申报过2021年5月20日至2023年2月10日期间所发电量的补贴项目,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电量计算补贴金额; 2.对于之前已享受发电量补贴项目,自2021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未享受发电量补贴计算补贴金额。 补贴标准为: 1.应用方(屋顶方)为非公共机构的0.15元/千瓦时; 2.应用方(屋顶方)为公共机构的按0.3元/千瓦时。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5日各申报单位需于申请期内向“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申报资料。 原文如下: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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