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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经典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最牛阐释!强烈推荐

法商之家  · 公众号  ·  · 2025-04-12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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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最高判例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编者说: 关于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责任,以及该利息起止时间等问题,特别推荐最高人民法院在 (2025)最高法执监33号案中的精彩阐释! 供读者朋友认真参考、学习!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案例发布日期:2025年4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5)最高法执监33号 申诉人(异议人、复议申请人,被执行人):沈阳某某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申诉人沈阳某某汽车工业控股有限公司不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辽宁高院)(2024)辽执复401号执行裁定,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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