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关于临沂兰山区方城镇村民孙某对费县探沂镇前徕庄铺村支部书记孙庆江开具虚假厂房所有权证明的反映。经过纪委调查,证实了孙庆江在未核实情况下开具证明,导致市民利益受损。最终,孙庆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市民反映问题
临沂兰山区方城镇村民孙某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费县探沂镇前徕庄铺村支部书记孙庆江开具的厂房所有权证明为虚假证明。
关键观点2: 纪委调查核实情况
费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孙庆江在未向冯某核实情况下,随意为冯某儿子开具与事实相悖的所有权证明并加盖公章,导致出现财务纠纷,诉求人利益受损。
关键观点3: 作风问题剖析
孙庆江作为村级负责人,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违规履行职责,给群众和基层添堵,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
关键观点4: 处理结果
2024年12月4日,孙庆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文章预览
一、市民反映 临沂兰山区方城镇村民孙某通过“12345·临沂首发”反映,2023年12月,费县探沂镇前徕庄铺村支部书记孙庆江开具厂房所有权证明,市民表示该证明为虚假证明,要求责令改正并严肃处理。 二、纪委督办 经费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费县探沂镇安子沟村村民冯某在该镇前徕庄铺村建有厂房。2023年12月,冯某儿子联系前徕庄铺村支部书记孙庆江称该厂房为其所有,要求开具所有权证明用于借款抵押。孙庆江在未向冯某核实情况下,随意为冯某儿子开具与事实相悖的所有权证明并加盖公章,冯某儿子以此证明向诉求人借款50万元。事后冯某儿子未按时归还借款,诉求人起诉后该厂房被法院查封,孙庆江又开具证明表示该厂房为冯某所有并加盖公章,导致出现财务纠纷,诉求人利益受损。 三、作风问题剖析 孙庆江作为村级负责人,本应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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