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因员工在值岗期间上厕所被公司开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定公司的开除行为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文章还涉及劳动者在工作中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重要性,以及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的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小陈与重庆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救生员一职。因在值岗期间上厕所被公司通报并最终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公司是否违法解除与小陈的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需对劳动者是否违纪、违纪程度和后果进行全面审查和评定。小陈作为专业救生员,其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必须严守工作纪律。虽然小陈离岗原因是上厕所,但公司认定其行为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并据此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情合法的。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应做到合理规范、公开透明。
文章预览
通常情况下,上班期间上厕所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得干涉,但在一些特殊岗位,擅自离岗上厕所则可能真的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下称南岸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值班时上厕所被开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认定公司对员工的开除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图源网络 侵删)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小陈与重庆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南岸区某游泳馆内担任救生员一职。 2023年年底,小陈签订了《救生员安全责任书》,其中规定 “救生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准脱岗、串岗,教人游泳,临时离开须请在岗救生员负责看护”“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违反规范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陈手写承诺在岗期间遵守以上规范并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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