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旨在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示范作用。通知明确了新能源汽车的配备力度、采购比例、配备标准、使用环境及相关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
通知要求加大新能源汽车的配备力度,针对特定用途的车辆,如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
关键观点2: 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时,明确新能源汽车采购数量,并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关键观点3: 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
通知强调要严格新能源汽车的配备标准,符合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
关键观点4: 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通知对新能源汽车的使用环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等提出了相关要求,以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
文章预览
国管局、中直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旨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更好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遵循《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统筹新能源汽车采购比例、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标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加强组织实施和宣传引导等方面要求。 根据车辆使用性质分类,通知明确,机要通信用车、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用车以及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业务用车等,原则上应当配备新能源汽车;用于环卫清洁、技术勘察、检验检测等用途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新能源汽车能够满足需要的,应当优先配备新能源汽车。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对所属单位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统筹管理,在编制公务用车年度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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