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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沪府办发〔2023〕8号)、《上海市推进智能工厂建设 领航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沪经信制〔2023〕62号)、《松江区关于加快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策源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23〕1号)及《松江区推进企业智能化诊断和智能工厂建设实施细则(试行)》(沪松经〔2024〕26号)等文件要求,现启动2024年度市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图片 (一)申报主体为在松江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获评上海市级智能工厂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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