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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件中,在法院拍卖处置被执行人的房产等财产时, ● 实务中可能会遇到竞买人竞得后又悔拍。 ● 案外人主张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等各种实务难题。 我们在近期代理的一件执行案件中,就同时遇到了这两种情况。 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房产,在经过一拍、二拍流拍后,在变卖时成功卖出。买受人已经将全款支付至法院账户,但法院还未将拍卖成交裁定书出具给买受人,此时买受人提出悔拍。同时,被执行人的配偶以与被执行人已协议离婚、案涉房屋属于其所有为由提出执行异议。 执行法官认为法院还未将成交裁定书送达给买受人,买受人可以悔拍,法院也可以撤销拍卖。同时,被执行人的配偶提出了执行异议,可能还需较长的时间才能得到执行异议的最终结果,不能将买受人的购房款一直冻着,所以欲将购房款退还买受人,待执行异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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