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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案例库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尹某某诉胡某某、河南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 ——挂靠人对被挂靠公司账户内资金不能排除强制执行 入库编号:2023-07-2-471-005 关键词:民事执行/异议之诉/借用账户/排除强制执行 裁判要旨: 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银行账户收取工程款,被挂靠人银行账户被人民法院冻结,应按照银行账户的登记名称来判断权利人,挂靠人对被挂靠人账户内的资金仅享有债权请求权,挂靠人的债权请求权原则上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基本案情: 尹某某诉称:其借用河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与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天津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将工程款共计411689.46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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