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业务的通告。通告内容主要包括取消租房提取频次要求、优化“微信公众号租房提取”办理方式、执行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取消租房提取频次要求
申请人及其配偶以户为单位,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在租房提取周期内可灵活提取,不受原按年、按半年、按季、按月提取频次限制。
关键观点2: 优化“微信公众号租房提取”办理方式
试运行期间,不同缴存机构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昆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租房提取。其中,主城区缴存职工可通过“租房提取(主城区入口)”办理首次及后续租房提取,其他缴存机构的缴存职工可通过“租房后续提取(非主城区入口)”办理租房后续提取。
关键观点3: 办理时间及资金到账时间
办理时间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工作时间申请的,提取资金实时到账;非工作时间申请的,下一工作日到账。
关键观点4: 执行时间与其它事项
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参照本通告执行。
文章预览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业务 相关事项的通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提升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水平,更好满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需求,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租房提取业务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优化,现通告如下: 一 取消租房提取频次要求 申请人及其配偶以户为单位,按照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办理条件的,在租房提取周期内,可灵活提取,取消原按年、按半年、按季、按月提取频次要求,累计提取金额不超当期可提取额度。 市场租房提取申请周期最长为一年,满一年需重新申请;公租房、廉租房可提取额度以租赁合同为准。 二 优化“微信公众号租房提取”办理方式 (一)试运行期间,缴存机构为“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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