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一小区业主将含有收藏版纸币的物品堆放于自家门口楼道内,后发现物品丢失。认为是被物业公司清理后变卖,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为消除火灾隐患,按无主财物清理公共区域杂物,属于正当履职范围,未侵犯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驳回业主的全部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物业公司为消除火灾隐患清理公共区域杂物
物业公司为了维护小区的正常生活秩序和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对堆放在公共区域的杂物进行清理。
关键观点2: 业主应当配合物业的安全清理整顿工作
作为小区业主,应当配合物业公司对小区安全进行的清理整顿工作,尤其是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关键观点3: 业主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财产损失并寻求法律支持
本案中业主提出的诉求与事实不符,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在清理过程中违法处分其财物,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观点4: 随意占用公共空间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可能违反消防法等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罚款等处罚措施。
文章预览
北京一小区业主称 其将含有多张收藏版纸币的物品 堆放于自家门口楼道内 后发现物品丢失。 认为是被小区物业清理后变卖 遂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赔偿财产损失3000元。 法院认为, 物业公司为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 消除火灾隐患, 在 提前限期通知 自行收回室内的情况下, 对公共区域杂物按无主财物清理, 属于正当履职范围, 未侵犯业主的合法财产权益。 海淀法院驳回业主的全部诉请。 收藏品放楼道被物业清理 损失谁来赔? 原告孙先生诉称,其爱人为方便收拾家务,将保存多年的书籍放至整理箱内,并暂放到门口楼道内,但其爱人不知书籍内夹有收藏的多张第四版面值100元人民币。 此后,其与爱人外出购物,回家时发现整理箱丢失,遂报警处理,经派出所民警现场询问得知,系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整理箱进行清理,并当作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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