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法治范畴的创新,特别是民法领域中的创新。文章首先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学术界开展了许多创新概念和范畴的探讨,以回应法治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随后,文章通过三篇专题论文,分别探讨了法治体系、宪法权力监督、行政检察、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知识产权法域外适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等六个问题域。这些创新概念和范畴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基础。文章还强调,需要更多特色鲜明、概括精到的标识性概念和范畴来推动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发展。最后,文章讨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机制,包括其可能性、正当性、目标与方式,并强调了社会公共利益私法实现中的限制性和促进性目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学术界通过创新概念和范畴的探索,回应法治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推动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发展。
关键观点2: 创新概念和范畴的探索
通过三篇专题论文,分别探讨了法治体系、宪法权力监督、行政检察、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知识产权法域外适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等六个问题域,为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
关键观点3: 需要更多特色鲜明、概括精到的标识性概念和范畴
文章强调,为了推动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发展,需要更多特色鲜明、概括精到的标识性概念和范畴。
关键观点4: 社会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机制
文章详细讨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机制,包括其可能性、正当性、目标与方式,并强调了社会公共利益私法实现中的限制性和促进性目标。
文章预览
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范畴创新 (民法知环篇) 《中国社会科学》 编者按: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始终离不开基于中国发展目标和发展资源的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立足中国法治实践,学术界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概念和范畴创新,这些标识性概念和范畴为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奠定了基石。面向未来,我们需要更多特色鲜明、概括精到的标识性概念和范畴来回应和解决法治实践中不断涌现的新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发展和完善。为此,本刊组织“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范畴创新”专题论文六篇,分别从法治体系、宪法权力监督、行政检察、公共利益的私法实现、知识产权法域外适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六个问题域展开,以期引起更加广泛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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