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该通知是为了落实《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通知各单位关于浦东新区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包括申报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补贴标准、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范围
主要支持工业、城建和生活等领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等再制造项目,以及区政府要求重点支持的其他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关键观点2: 申报条件
包括单位经营状态、信用状况、财务管理制度、项目总投资额、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要求。
关键观点3: 申报材料
包括承诺表、基本情况表、申请报告、项目立项审批文件、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划土地部门关于项目用地的文件等一系列材料。
关键观点4: 补贴标准
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 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申报单位需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于指定时间内报送至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章预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浦发改规〔2023〕1号)的要求,为做好浦东新区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认真阅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 支持工业、城建和生活等领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如大宗工业固废、建筑垃圾、污水厂污泥、电子废弃物、湿垃圾等,重点支持其中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2. 支持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等进行再制造。 3. 支持区政府要求重点支持的其他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4. 已从其他渠道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依法在浦东新区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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