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成都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被指控使用回收油制作火锅锅底。经联合执法检查,该店承认行为并当场查封扣押相关设备。后续法院判决相关人员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禁止其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并追缴违法所得。提醒消费者注意食品安全,选择有资质的店铺,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油制作火锅锅底。
成都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被指控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使用回收油,经联合执法检查,该店承认行为并当场查封扣押相关设备。
关键观点2: 相关人员被判决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因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法院判处相关人员有期徒刑、罚金,并禁止其五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职业,追缴违法所得。
关键观点3: 消费者应注意食品安全,及时举报。
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餐饮服务时,应注意店铺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文章预览
来源 成都市场监管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一起火锅店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4年3月11日,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称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油。3月13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成都公安局高新分局,对该火锅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询问该店厨师以及后厨工作人员, 均当场承认存在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锅底油水分离后提取其中红油,经熬煮后用于制作新的火锅锅底供顾客食用的行为。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随即立案调查,对该店内涉及制作使用回收油的设备进行了查封扣押,并将该案件移送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4年9月3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高新区铜元局火锅店店长及店员等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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