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该司法解释旨在解决夫妻间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问题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文章还提到了婚姻纠纷中的房产纠纷、离婚纠纷、债务逃避等问题,并强调司法解释的规定旨在维护公序良俗和未成年人的利益保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司法解释重点解决房产问题
司法解释规定了夫妻间房产的归属问题,包括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房产变更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离婚后的房产归属问题。
关键观点2: 真实的离婚房产纠纷案例
文中举了一个真实的离婚房产纠纷案例,男方婚后将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法院根据司法解释做出了判决。
关键观点3: 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处理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屋,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如果是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双方父母共同出资,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做出判决。
关键观点4: 婚姻中的债务问题和重婚问题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通过离婚恶意逃债的行为将被考虑无效,同时重婚行为被视为绝对无效。这些规定旨在维护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
关键观点5: 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
司法解释还强调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包括父母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处理,离婚诉讼中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文章预览
婚姻家庭无小事,柴米油盐纠纷多。 离婚了,房子归谁?利用离婚逃避债务,如何处理?婚姻纠纷中出现抢孩子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15日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 , 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出资等公众关心的审判实践疑难问题。 最高法数据显示,近3年来,全国法院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每年大约200万件,占全部一审民事案件的12%左右。 离婚纠纷案件每年大约150万件,占所有家事案件的近80%。 房产,是离婚纠纷涉及的“矛盾高发区”,也是此次司法解释规定的一个重点——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把自己名下的房子变更登记到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离婚后能否要回?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判决该房屋归给予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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