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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叫员工“滚”,员工滚了却被判旷工,二审逆转!| 人力资源法律

人力资源法律  · 公众号  · 职场  · 2025-04-11 08:45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人力资源法律纠纷的实务文章,主要讲述了一个关于员工与公司老板发生争执,老板让员工“滚”,员工因此离开公司并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纠纷。文章涵盖了事件经过、一审和二审判决的内容以及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背景

文章介绍了一起人力资源法律纠纷,涉及员工与公司老板发生争执,老板让员工离开公司的情况。

关键观点2: 事件经过

员工丁力与老板冯总在办公室为工作发生争执,冯总让丁力“滚”,丁力离开公司并未再上班。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关键观点3: 一审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员工不上班构成旷工,公司解除合同的依据不足,不支持员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关键观点4: 二审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公司指令不明,并非丁力旷工,公司解除与丁力的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因此支持员工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文章预览

案例编辑 | 人力资源法律小编 实务文章,供朋友圈转发分享!欢迎投稿实务文章:szlaw@qq.com 丁力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进入 上海滩某 公司工作,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 2020 年 5 月 15 日丁力与冯总在冯总办公室为工作事宜发生争执, 冯总让丁力 “ 滚 ” ,丁力就此离开公司 未再上班。 2020 年 6 月 9 日, 公司 以擅自离岗并 旷工多日为由作出 解除合同决定 。 丁力 于 2020 年 7 月 7 日 申请仲裁 , 要求 公司 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59 800 元 ,仲裁委 不予支持。 丁力 不服,遂向法院提出起诉。 一审判决:老板说 “滚”,无证据证明是滚出公司的意思,不上班构成旷工,主张赔偿金依据不足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陈述,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 丁力 与 冯总 在 冯总 办公室为工作事宜发生争执,当时 冯总 确实口头让 丁力 “ 滚 ” , 丁力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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