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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医保局 整理:岭北山人 5月2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 关于做好国家组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针对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做好核查和整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保局: 国家组织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部门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在有历史用量情况下,未按规定申报采购需求量,或申报采购需求量而采购未中选产品,其中还有部分医疗机构大量采购同通用名下高价非中选产品。为强化医疗机构集采量的执行,巩固医药集采改革成果,现就上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问题核查 一是 核查“采而未报”问题 。以胰 岛素、人工关节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为重点,核查辖区内医疗机构有历史用量但未申报采购需求量的情况。 二是 核查“报而未采”问题 。以近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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