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江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涉及林俊杰与何某名誉权纠纷。被告何某因未履行致歉义务,民事判决书已公告执行。公告指出,何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发布针对林俊杰的言论,构成名誉侵权。判决要求何某向林俊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判决生效后,何某未履行,法院遂发布公告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被告何某通过微博发布涉及林俊杰的不实言论。
何某发布的博文内容包含对林俊杰的诽谤言论,如“据说吴某凡供出了林俊杰”、“林俊杰品行存在不检点行为”等。
关键观点2: 法院认定何某的行为构成名誉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发布上述言论,足以对林俊杰造成人格贬损,降低其社会评价,依法构成名誉侵权。
关键观点3: 判决何某向林俊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要求何某向林俊杰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然而,何某未履行该判决义务。
关键观点4: 法院以发布公告的方式执行判决。
由于何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根据裁决书内容以及林俊杰的申请,惠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执行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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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江苏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了一条公告 因被告何某未履行致歉义务 林俊杰与其名誉权纠纷一案 民事判决书 已由惠山区人民法院公告执行 公告显示,2021年8月,被告发布多条博文,内容涉及“据说吴某凡供出了林俊杰”“林俊杰品行存在不检点行为”“请求警方对林俊杰、潘玮柏进行吸毒检测,如果没问题,我方愿负法律责任”等。 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通过微博发布的针对林俊杰的上述言论,诽谤意义明显,足以对林俊杰造成人格贬损,降低林俊杰的社会评价,依法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遂判决何某向林俊杰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上述判决生效后, 何某未履行致歉义务,根据裁决书内容以及林俊杰申请, 惠山区人民法院以发布公告的方式执行。 来源 | 财经网 编辑 | 孙瑶 责编 | 张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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