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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 《天津市进一步优化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公告》。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同意, 我市进一步优化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施期限 本政策自2025年2月16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差异化收费政策内容 (一)进出天津港集装箱货车的差异化收费政策 对 通过海滨高速公路永定新河收费站、临港收费站,京津高速公路北塘收费站,京津塘高速公路塘沽收费站,津晋高速公路塘沽收费站、塘承高速宁车沽收费站6个收费站之一并经确认进出天津港的合法装载国际标准集装箱货车 ,实施如下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政策: 1.非新能源牌照车辆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实施8折、8折、8.5折优惠; 2.新能源牌照车辆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实施6折、6折、7折优惠。 (二)京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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