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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从金融机构获取的贷款转借他人引发的借贷纠纷,法院如何裁判

谈理说法  · 公众号  · 金融 法律  · 2025-03-10 13:49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个人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亲朋好友的行为。法院认定该借贷合同无效,并判决借款人返还本金、利息及部分服务费。法官提醒,出借人应使用自己的合法资金,借款人在借款时应核实出借人的资金来源,避免风险。文章还涉及新公司法第88条等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主要讲述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文章中描述了一起关于余某和蔡某之间的借贷纠纷,余某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蔡某,最终因合同无效导致纠纷。

关键观点2: 法院对借贷合同的认定

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认定该借贷合同无效,因为余某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关键观点3: 法官的提醒

法官提醒出借人和借款人在进行借贷行为时应注意事项,包括核实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避免因无效合同而造成损失。

关键观点4: 涉及新公司法第88条等相关内容

文章还提到了新公司法第8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答复、烂尾楼业主诉西宁市房管局索赔被驳等相关内容。


文章预览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投稿:124421734@qq.com;法律咨询: 18710828321。 生活中,以个人名义从银行、金融公司贷款后又将钱款借给亲朋好友,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近日,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因债权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被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案情】 余某和蔡某系同学关系。2021年年底,蔡某向余某借款。余某遂于2022年1月1日通过某担保公司与某信托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0万元整、借款期限36个月,借款用途为装修房屋,收款账户和还款账户均为余某名下账户等。同时余某与某担保公司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和《融资服务合同》、与某财产保险股份公司签订《个人借款保证保险投保单》作为上述《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某担保公司同时向余某发出《付款金额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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