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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重要通告:严禁!严禁!

海峡都市报闽南新闻  · 公众号  ·  · 2025-01-28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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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的通告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5年第2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5〕2号)要求, 自2025年1月28日0时起至2025年1月30日24时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违令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森林火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来源:鲤城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陈  ▊ 推荐阅读 (戳下方标题) 在泉州,工资不能低于这个数!4月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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