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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亮亮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 根据2003年起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组织团体。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是受国情与时代影响,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其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利用市场资源弥补国家教育资源的不足,二是利用市场机制形成教育领域的合理竞争,促进国民教育的高效率与高水平。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但民办教育的运行模式与公立教育却大相径庭,其运行带有更多市场资本的运行原则和逻辑。具体来说,市场的资源投入主要是希望民办学校盈利与回报,而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民办教育的竞争性是刻在骨子里的精神图腾。这也是不少民办教育学校一直热衷于打造自身“教育神话”的原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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