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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科委《静安区加快吸引和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高水平产业集群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静府发〔 2023 〕 4 号)》文件要求,按照《关于开展静安区 2024 年度上海市创新资金及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项目 区级配套 申报通知 》,拟对申报静安区 2024 年度上海市创新资金及科技小巨人工程(含培育)项目区级配套的企业给予区级配套资金支持,现就具体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至 11 月 12 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按照上海市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有关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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