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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知识产权法庭100个典型案例之第59号案例 仇少明律师按语 本案作为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件, 其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技术秘密内容的主张方式和保护范围的确定原则。 法院强调权利人应当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明确所主张的技术秘密具体内容,且图纸可以作为技术秘密的载体来确定所主张的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范围。此外,本案还突出了对于技术秘密的保护不仅需要明确的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性,同时还需要权利人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此案例为类似技术秘密侵权案件提供了裁判指导和参考依据,强化了技术秘密的法律保护。 法院在裁判中指出,权利人所主张的技术秘密内容应当是明确的,并且能够区分于公知信息。图纸作为技术信息的载体,可以用来确定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范围。如果权利人主张图纸记载的全部或部分技术信息构成技术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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