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阐述了民法中的抗辩和抗辩权概念,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角度进行了介绍。文章详细解释了抗辩(Einwendungen)和抗辩权(Einreden)的区别和含义,包括权利阻却之抗辩、权利消灭之抗辩和抗辩权的行使等。总结指出,抗辩和抗辩权都是债务人的防御方法,其法律后果取决于所应适用的法律,而非概念本身。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抗辩和抗辩权是债务人的防御方法。
实体法中的抗辩包括权利阻却之抗辩和权利消灭之抗辩,而抗辩权是那些法律后果并不影响请求权本身,而是阻碍请求权实现的法条。
关键观点2: 抗辩源于特定的法律条文。
这些法律条文在已满足请求权规范构成要件的情况下,规定请求权自始从未产生或虽然有效产生但嗣后消灭。
关键观点3: 抗辩权依赖于债务人的意愿。
为了强调这种依赖性,这些法条被称为抗辩权(抗辩的特殊类型)。
关键观点4: 法律条文的分类对于法律后果至关重要。
法条的效果取决于所应适用的法律,而非概念本身。因此,一个法律条文具体归类为哪个概念原则上无关。
文章预览
点击标题下「民法九人行」可快速关注 抗辩和抗辩权 [德]伯恩哈德‧乌尔里希Bernhard Ulrici、[德]安雅‧普尔曼Anja Purrman 莱比锡大学民法、劳动法和社会法教席的研究助理 谭晓晓译 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教师 申海恩校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燕大法学教室》第8期,2022年12月 摘要 : 满足请求权产生的前提条件并不当然意味着,债权人就能够成功地实现其愿望。在某些情况下,债务人拥有可资利用的防御方法,即抗辩和抗辩权( Einwendungen 和 Einreden )。上述两个概念该如何理解,尚未形成一致意见。从经验来看,这会导致初学者理解上的困难。本篇文章的写作目的即在于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这两个概念。为此,首先要澄清这两个不同的概念及意义。然后,再从实体法角度进一步阐释抗辩和抗辩权这两种制度。 一、概念和意义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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