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的《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的公告,涉及六类人群的落户政策调整。与之前的政策相比,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缴纳社保时间缩短,二是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落户条件放宽。公告还明确了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反馈途径以及具体的实施细则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滨海新区的落户政策调整
本文是关于滨海新区公安局发布的《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的公告,主要涉及六类人群的落户政策调整,包括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新区产业工人、津外整体迁来企事业单位职工、规模型企业职工、促进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以及为“滨城”贡献者的落户政策。
关键观点2: 政策变化内容
与之前的政策相比,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缴纳社保时间缩短,只需缴纳满6个月即可;二是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落户条件放宽,包括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计在京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职工等。
关键观点3: 征求意见及反馈
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8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联系电话提供意见,并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文章预览
10月10日,滨海新区公安局公开发布了《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的公告。 这是继去年11月份,滨海发布“落户新政”之后, 再一次调整落户政策 。 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与此前滨海落户新政一样,同样涉及六类人群,只是落户条件更为宽松。 相比之前,变化内容主要有两点。 一是,在“滨城”落户,仅需缴纳社保满6个月。 相比之前需要缴纳满一年社保,又缩短了一半的时间。 二是,京津同城化发展的准市民在“滨城”落户,仅需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计在京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职工,本人或配偶在滨海新区购置单套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在合法产权住房落户。 关于对《滨海新区户籍制度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增强滨海新区人口导入能力,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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